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其他条件包括: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当地教育局的最新通知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