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证明的开具方式如下:
由幼儿园出具
学前教育证明由幼儿目前就读的幼儿园统一出具。如果幼儿曾先后就读于两所不同的幼儿园,则由目前就读的幼儿园出具即可。
需要包含的信息
幼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幼儿开始上幼儿园的时间。
幼儿园的名称和开具证明的日期。
幼儿园的公章。
证明内容
证明中应包含幼儿在我园学习的具体时间段,以及经过我园培训后,幼儿在语言、数学、思维等方面所具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以及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社交能力。
格式要求
标题应居中。
段落首行空两格。
结尾应写明“以此证明”并落款幼儿园名称和日期。
注意事项
如果幼儿尚未就读幼儿园,则无法开具学前教育证明。
证明主要用于小学入学时,展示幼儿已具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示例模板
兹证明:
姓名:XXX
性别:X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家庭住址:XX路XX弄XX号XX室
就读幼儿园:XX幼儿园
开始就读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证明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特此证明。
XX幼儿园(盖章)
建议:
在开具学前教育证明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加盖幼儿园公章以增加证明的有效性。如果需要进一步说明幼儿的学习情况或技能,可以在证明中详细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