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父母在撰写遗嘱时应遵循以下要点:
遗嘱人信息
明确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基本信息。
遗嘱内容
表达立遗嘱的原因,明确要处理的财产名称、数额及财产分割意见。
指定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及其他相关要求。
法定形式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效力
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其他注意事项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应当清晰表述,避免歧义。
签名盖章
立遗嘱人、证明人(如果有)、代书人(如果有)分别签字盖章。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或录音录像中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的具体格式可能因地区法律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撰写遗嘱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