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公章的处理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销毁或交回制发机关
如果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发出的,公司需要将其交回制发机关进行销毁。
若没有制发机关,公司可自行销毁公章。
公安机关不受理
公安机关不直接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注销后的公章不得再用于任何法律行为。
注销印章所需资料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刻章登记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公司在注销前应确保进行财产结算,以保障注销的合法性。
若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未依法清算,注销后可能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请根据这些规定和步骤,妥善处理公司注销后的公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