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具体来说,传销活动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被定为非法传销罪:
组织层级:
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计酬方式: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
参与方式: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诱导手段: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
经济影响:
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对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领导者,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面临以下刑罚: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规,参与传销的普通人员一般不按非法经营罪处理,只有传销活动的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