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护龄津贴怎么算

哇哇百科课堂 · 2024-12-26 16:39:54

教护龄津贴的计算标准主要根据从事本岗位的时间长度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

每月三元。

教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

每月五元。

教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

每月七元。

教龄满二十年以上的:

每月十元。

此外,对于护士的护龄津贴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从事护理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

每月三元。

从事护理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

每月五元。

从事护理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

每月七元。

从事护理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

每月十元。

需要注意的是,教护龄津贴不纳入绩效工资,且在教师或护士不再从事本职工作后,从第二个月起停发教护龄津贴。

这些标准自1985年起开始实行,旨在鼓励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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