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年度总收入通常是指一个家庭在一年内所有成员的收入总和。计算家庭年度总收入的基本步骤如下:
1. 确定每个家庭成员的年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所有可支配收入。
2. 将所有家庭成员的年收入相加,得到家庭总收入。
3. 将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成员的数量,得到家庭人均年收入。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家庭有四口人,父母每月总收入是4600元,则一年的总收入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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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收入 = 每月总收入 × 12个月 = 4600元/月 × 12个月 = 5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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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年收入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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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年收入 = (工薪收入 + 其他收入) ÷ 家庭人口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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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在计算时不应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实际可支配收入,同时支出也不应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