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旅客在乘坐飞机时携带液体物品(包括乳液)通常有以下限制:
1. 每种液体物品限带一件。
2. 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
3. 所有携带的液体物品总容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4. 液体物品需放在一个透明的、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以便安检人员进行检查。
因此,如果您携带乳液上飞机,请确保每瓶乳液的容量不超过100毫升,并且所有乳液的总容量不超过1000毫升。如果您的乳液瓶身标注的容量超过100毫升,您可能需要将其放入托运行李中。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航空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出行前咨询具体的航空公司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