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以下是离婚判决的相关要点:
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通过调解修复。
调解无效: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关系仍未得到改善,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特定情形:
如果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之一,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再次起诉:
如果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实际情况和当地法院的具体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