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劳动者在30天通知期满后也可以离职。如果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比如不结清工资或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完成工作交接后直接离职:
劳动者在通知期满后,可以不再等待单位的批准,直接离职,并要求单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投诉劳动行政部门:
如果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因此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如支付工资和办理离职手续等。
法律途径: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前,保存好所有与辞职相关的证据,如辞职信、快递回执等,以便在争议解决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