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厂强制加班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用人单位协商
尝试直接与工厂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不愿意加班的意愿。
申请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申请仲裁
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工厂改正强制加班的行为,并支付应得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加班的限额,一般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