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社会化发放:
申请低保通过后,当地民政部门会发放一本指定银行的存折。财政部门会定期将钱款打到银行,再由银行将钱打到每个低保户的存折里。
领取人:
低保金一般由账户持有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凭存折(卡)领取。
特殊情况:
因智力、身体等原因确实需要委托他人领取的,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手续。代发金融机构不得截扣低保金用于偿还欠款、缴款和贷款等。
资金管理:
各级政府、村(居)委会不得以任何非保障条件的原因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低保资金,或将低保金回收进行二次支配。
发放时间:
原则上,低保金从审批决定之日的次月起发放。
请确保在需要的时候,持存折(卡)到对应的银行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