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临时违停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般临时违停
处罚金额为20元到200元不等。
特殊临时违停
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建议
遵守交通标志:注意观察道路上的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避免在禁止停车的地点临时停车。
快速驶离:如果驾驶人到场,应快速驶离,避免被认定为拒绝驶离。
避免妨碍交通:即使需要临时停车,也应尽量选择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通过遵守上述规定,可以有效避免临时违停的处罚,确保行车安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