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的社保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
目的是保障军人退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解决养老保险政策军地衔接问题。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时,国家会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补助不能以现金方式直接发给本人。
社保待遇的接续
士兵入伍前已有的社会保险账户在退役后的接续。
士兵在军队的退役医疗保险在退役后的转移。
士兵服役期间的军龄应视为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后,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兵役法》规定国家保障军人享有包括养老在内的各项待遇,并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单位接续社保
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单位通常会主动接续社保。
士兵需要向单位了解社保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社保网站查询缴费年限。
如果服现役时间未计入社保,需向单位说明并提供退伍证,由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概述了退役士兵社保的基本情况,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人力资源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