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在拆迁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
房屋价值补偿:
按照市场价格评估被拆迁房屋,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搬迁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
安置费:
提供新住房或住房补贴。
过渡费:
在临时安置期间,按住户人口每月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
鼓励住户协助拆迁或自愿放弃某些权利。
其他补偿:
可能包括临时安置、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需要注意的是,补偿款中需要扣除土地出让金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金额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