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面临辞职但老板不放人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您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协商
首先尝试与老板或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仲裁
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途径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留证据
确保您的辞职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与老板的沟通记录、邮件或快递回执等。
履行义务
即使老板不同意,您依然需要按照法律要求履行通知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后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请记住,以上步骤基于《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您的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