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您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核对鉴定结论
确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否满意,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计算赔偿数额
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应得的工伤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
申请工伤待遇
向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费用。
与用人单位协商
依据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法院诉讼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诉。
执行程序
仲裁或判决生效后,如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可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
请确保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