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本公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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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 不含税价格 × 增值税税率
```
其中,不含税价格是指购买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的部分,增值税税率是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 购进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 未按规定取得或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的。
2. 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3.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示例
假设企业购买了一台不含税价格为300,000元的机器,增值税税率为17%,则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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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 300,000元 × 17% = 51,000元
```
请注意,税法规定和税率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计算时应参考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