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带化妆品的数量,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液体状及喷雾状化妆品、药妆品的限制
旅客出入境日本时,携带的液体状及喷雾状化妆品、药妆品总量不得超过2公升或2公斤。
液体化妆品(如化妆水、喷雾等)每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每种类型只能带一瓶,所有液体化妆品总共不得超过100毫升。
如果携带的化妆品超过100毫升,则需要放在托运行李中。
其他液体类产品的限制
除了化妆品外,其他液体类产品(如酒类、食品、锂电池等)也设有携带上限。
托运行李的限制
托运行李中携带的化妆品和其他液体类产品总重量不得超过2公斤或2公升。
免税购物的限制
从日本回国时,携带的化妆品总额不得超过8000元人民币,包括境外购物免税限额5000元和境内免税店免税限额3000元。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携带的化妆品数量过多,可能会引起海关的怀疑,建议将化妆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减少被抽查的风险。
托运时,建议将化妆品的外包装拆除,并将化妆品放入透明塑料袋中,以便海关检查。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携带化妆品时,尽量将液体化妆品控制在100毫升以内,并放在托运行李中。如果携带的化妆品总额超过8000元人民币,建议分多次携带或遵守相关免税购物限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