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保障房的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申请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可分别到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果是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申请,需要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审核程序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录入住房保障系统,然后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各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购买或租赁
对于保障性住房,购房人需携带《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准购证》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行轮候,等待分配。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以免影响申请结果。
公共保障房只出租不出售,禁止转租、转借。
申请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申请,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