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办理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离婚:
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明确约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共识。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携带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冷静期:
申请后会有一个30日的离婚冷静期,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领取离婚证:
双方拿到离婚证后,即解除夫妻关系。
请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准备齐全,并遵循当地民政局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若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