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辞职但公司不同意,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沟通协商:
首先尝试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并了解公司的离职程序。
保留证据:
确保您有提前通知的书面证据,如辞职信、邮件记录等。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咨询或联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注意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离职手续:
在合法通知后,公司应当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请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