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工伤认定
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超过30天,一年之内,员工或家属可以申请。
超过一年,申请将不被受理。
受理部门:公司所在地、工地所在地人社局。
通过这个步骤,可以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书出来之后,继续养伤,伤情恢复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受理部门:公司所在地、工地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在人社局里)。
通过这个步骤,可以拿到《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
协商赔偿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后,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
如果单位拒绝赔偿或赔偿金额过低,可以继续往下走。
申请劳动仲裁
在拿到《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之日起一年内,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60天之内作出裁决,并收到裁决书。
法律途径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工伤发生后,应立即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收集工作时受伤的相关证据,并尽快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获取赔偿的重要依据,务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如果协商赔偿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