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基金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简要的步骤和要点:
基金公司设立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
在线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申请
准备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发起人情况、发起人协议等。
筹建阶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筹建期限为6个月,可延长至1年。
开业申请
筹建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公告
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在指定报纸上公告。
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发放营业执照。
开设银行账户
开立基本户,并进行资金划转。
办理其他证件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专业人员
有符合要求的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营业场所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设施。
内部治理
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
其他条件
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主要股东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经营范围:
接受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从事非证券类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监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