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不了户口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对于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来代替出生证进行入户。
准备必要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按照流程办理
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处理特殊情况
对于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可以先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然后补办出生证明。
如果孩子是抱养的,需要先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再凭收养登记证明和相关资料到户籍登记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对于捡拾的儿童,需要先向公安备案并核实非贩卖情况,获取证明后前往民政部门办收养证,再凭收养证到派出所上户。
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建议先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