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补贴的办理流程如下:
线下申请
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如果申请人不在户籍地居住,可以在异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申请补贴资格,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
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实现“一次都不跑”和“不见面审批”。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流程
残疾人首先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居委会或村委会审查同意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将申请材料上报给镇残联或街道办残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
最后报县或区残联进行最终审核,审定合格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补贴发放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定期复核
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
建议: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方式,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
残疾人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残联组织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