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让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签订转让协议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转让申请
转让方需向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转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查与核准
发展改革部门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项目转让通知书。
办理法人变更
受让方需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完成项目转让。
资产清点与评估
对双方已确定的各项转让内容进行清点、核查,或由专业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后确定转让价格。
办理过户登记
在相应行政机关办理相关过户登记,如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备案手续
转受让双方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更名审批程序
在建工程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的更名审批程序。
合同权利义务移转
已签订的设计、施工、监理、银行抵押贷款、商品房预售等相关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移转程序。
抵押权设立登记 (如有需要):
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会计处理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进行会计处理,如计算分配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等。
请注意,上述步骤可能因地区、具体政策和项目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