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分类方式有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按商标的使用对象分类
商品商标:用于区分不同商品的商标,进一步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服务商标:用于区分不同服务行业的商标,例如运输、建筑、金融等。
按商标的构成分类
文字商标:由文字(包括汉字、字母、数字和拼音等)组成的商标。
图形商标:由图形组成的商标。
组合商标:由文字、图形或记号联合而成的商标。
立体商标:以产品外形或产品的实体包装作为商标。
非形象商标:以音响、气味、电子数据传输标记等申请注册的商标。
按商标的管理分类
注册商标:已经获得商标注册的标志。
未注册商标:尚未获得商标注册的标志。
按商标的使用动机分类
联合商标:一个企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防御商标:拥有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在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以外的不同商品上注册的同一商标。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用以证明该商品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按商标的寓意分类
有含义商标:具有特定含义的商标。
无含义商标:没有特定含义的商标。
按商标使用方式分类
主商标:主要使用的商标。
子商标:附属于主商标的商标。
商品群商标:将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的商标。
具体商品商标:针对具体商品的商标。
按商标的载体分类
平面商标:在平面上展示的商标。
立体商标:在立体物体上展示的商标。
声音商标:以声音作为识别特征的商标。
气味商标:以气味作为识别特征的商标。
按商品和服务类别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共分为45个大类,其中1至34类为商品分类,35至45类为服务分类。
这些分类方式有助于商标的检索、审查和管理,使得商标的使用和保护更加有序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