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提取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缴存职工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购房合同或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购房证明文件
提交材料
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审批放款
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具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
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提取方式
银行存单:选择银行存单提取方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后,职工或代理人凭当日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银行卡转账:选择银行卡转账提取方式,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由管理中心直接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
其他转账: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等特定情况,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注意事项
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
提取流程可能包括网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种方式
提取成功后,通常会在24小时内收到系统短信通知,资金会在通知后的当晚20:00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的普通储蓄账户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