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违法的举报方式如下:
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举报,或者向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包括来访、来信、电话、网络等。
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这些部门还会通过走访群众的方式进行取证。
举报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违规行为,例如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如贿赂、伪造选票等破坏选举。
如果涉及严重违法行为,如贿选,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对于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举报方式,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公正地处理举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