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背书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签名盖章:
背书人(持票人)需要在银行本票背面的“背书”栏内签名,并加盖本单位的财务章(公章)和个人名章。
填写被背书人信息:
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准备将票据交给的单位(被背书人)的名称。
注明背书日期:
在背书栏内注明背书日期。
连续背书:
如果有多个背书人,背书要求连续,即每一个背书人都是前一个背书人的被背书人,直至票据提交给银行进行委托收款。
附加信息:
如果需要,可以在背书的附加信息栏内填写相关信息。
交付票据:
将填写好的银行本票交给被背书单位,并可能需要向被背书单位出示相关证件以供查验。
请注意,如果银行本票上注明“不准转让”,则不能进行背书转让。背书完成后,受让人将拥有本票所代表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