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部队请示时,通常遵循以下格式和结构:
标题
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出请示的基本内容。
可以由事由和文种组成,例如《关于某连党支部改选的请示》。
有时在标题前加上发文机关或个人的名称。
主送机关
明确指出该请示需要送达的直属上级机关。
请求批准或批转的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
正文
开头:简要交代请示的缘由,说明为什么需要上级机关的批准或指示。
主体:
明确说明请求上级解决的问题或批准的事项。
描述问题的具体情况、原因、影响及解决方案。
结尾:提出明确的请示要求,如“请批准”、“请指示”等。
落款
包括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日期。
通常在正文结束后,空一行后写上“此致 敬礼”或“敬上”等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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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申请修建轻武器射击靶场经费的请示
主送机关:司令部
正文:
我营轻武器射击靶场自20XX年部队精简整编后移交给我营,由于多年未维修,安全条件较差。为确保轻武器射击训练的需要和安全,我营党委决定在原靶场基础上修建轻武器射击训练场,计划于X月开工,X月完成。预计需要经费X万元,其中X万元由我营自筹,另外X万元恳请团里帮助解决。
落款:
XXX连党支部
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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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内容和格式,确保请示内容清晰、准确,并符合军事公文写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