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封存是指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找到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导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入新单位且账户信息清晰的情况下,由原单位持职工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的一种状态。以下是办理集中封存的流程:
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审核过程
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有效,表格填写正确、完整。
办理手续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审核信息输入封存系统,并打印《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审核表》,加盖受理网点业务章。
结果通知
办理完毕后,单位经办人带回一联加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审核表》。
封存条件
所有参与封存的账户必须属于同一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
账户持有人必须同意并签署相关的封存协议。
账户中的资金必须符合封存的规定,如无未结清的贷款或欠款。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