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它们的计算方式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税率通常为增值税额的7%。
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征收率为增值税额的3%。
地方教育附加
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征收率为增值税额的2%。
通常,附加税是在增值税申报时一起计提并缴纳的。如果增值税实际缴纳为零,则相应的附加税也为零,并进行零申报。
对于预缴增值税的情况,附加税的计算和缴纳应基于预缴的增值税额。
如果公司存在增值税留抵税额,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则不需要计提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