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律保护的欠条应当遵循以下书写规范:
标题 :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当事人信息
债权人:
写明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如果欠方为自然人,还可以写上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写明债务人的法定全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欠款原因 :简要说明欠款的原因。欠款金额
金额:
写明所欠物品或钱财的具体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币种:明确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
利息
利率:如果有约定的利息,应写明年利率或月利率。
利息总额: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还款期限
还款日期:写明欠款或欠物的期限及本息偿还的具体日期。
违约责任 :明确违约责任,如逾期还款的后果等。签名和盖章
债务人签名:
由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亲笔签名并盖章,如果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个人的姓名并盖章。
日期:注明出具欠条的日期。其他
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增加条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见证人
示例欠条
```
欠条
本人(欠款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本人确认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处购买__________,欠付货款¥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上述款项,本人承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还清,并按约定支付利息。
违约责任:如逾期还款,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立欠条。
欠款人签名:__________
欠款人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通过遵循以上规范,可以确保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并在出现争议时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