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冒商标的判刑结果主要 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责任
单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判决结果示例
杨某荣和 孙某才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和三万元。
钟某等9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部分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被告人被适用缓刑。
欧某辉和 张某妹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和五十五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100.6583万元。
建议
制造假冒商标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还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损害。因此,建议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商标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对于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便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