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常见的退出方式主要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IPO)
投资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
兼并与收购(M&A)
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或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
股权回购
按照投资协议的规定,在投资期限届满后,由被投资企业购回投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三方收购
投资人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通常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回购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合并、分立或股东对公司决议持异议,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份。
清算
当企业无法继续运营时,通过清算程序退出投资。
新三板挂牌
在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转让,包括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
借壳上市
通过收购已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实现股权投资退出。
特殊情形下的异议回购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退出股权投资时,应考虑各种方式的利弊,包括退出时机、市场条件、交易结构等因素,并可能需要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