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收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标题
标题应写在正文的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据”或“收条”。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
正文内容应包括:
收款人和还款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收款的原因。
收款的数目和币种,以及未收款项的书面和币种。
收款的时间。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款项是由某人经手,应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代别人收款,则应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金额
收款的大写金额一定要与右侧的小写金额一致,并且避免写错字。
物品或钱财
如果收到的是物品,应写明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如果收到的是钱财,应写明具体的金额。
```
今收到
*公司(公司全称)某某款(具体写)
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年月日
姓名
```
通过遵循以上步骤和要点,可以确保个人收据的格式正确、内容清晰,从而避免后续的纠纷和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