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换工作时,社保缴纳的方式如下:
离职后成为灵活就业人员
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或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缴纳比例:养老和医疗分别是30%和14%。
缴纳基数:养老和医保分别是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办理机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本市居民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离职后入职新单位
社保转移:若是在上海市内换工作,社保的个人账户是随着本人一起转移的。与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个人账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重新就业后,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离职后去外省
跨省转移:需要办理社保跨省转移手续,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未找到新工作的处理
停止缴费: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停止缴费,但需注意不要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个人全额缴纳:也可以选择个人全额缴纳社保,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
建议
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在换工作时,应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确保社保账户顺利过渡到新单位。
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如果暂时没有找到新工作,可以考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社保,或者选择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缴社保。
咨询专业机构:在办理社保缴纳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确保操作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