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领养孩子怎么落户

王十年思考 · 2024-12-28 18:55:43

在上海领养孩子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落户手续:

准备收养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提交收养登记申请

夫妻双方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等待收养登记审核

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将在30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办理户口登记

审核通过后,收养人需携带《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陈述情况说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等待审批和通知

户口登记机关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予以登记户口,并发出批准通知。收养人收到批准通知后,需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完成落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收养人或被收养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完成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无犯罪记录、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此外,收养人需在上海居住满5年,且被收养人也要随养父(母)在上海生活满5年,才能申请投靠落户。

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符合要求,以顺利完成收养子女的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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