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的评标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初步评标
确认供应商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包括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方式提交。
验证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计算错误等。
不合规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允许通过修改投标文件使其成为响应性投标。
详细评标
初步合格的投标将进入详细评估和比较阶段。
具体的评标方法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可能包括综合评标法(打分法)和评审最低价中标法等。
评审时,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服务内容等指标进行评分,并汇总分数。
综合评分
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可能包括商务、技术、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评分。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结束后,采购单位需要编制详细的评标报告,并上报给采购主管部门。
评标报告应包含招标通告刊登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开标日期、投标报价及调整后的价格、价格评比基础、评标的原则、标准和方法、授标建议等信息。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出现最低评标价远远高于标底或缺乏竞争性等情况,应废除全部投标。
对于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如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以上步骤确保了邀请招标的评标过程公正、透明,并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