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农村婚育证明的基本流程如下:
前往村委会或居委会
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请求开具未婚未育证明。
携带必要文件
携带未婚未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文件。
前往乡镇或街道办
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找到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并到计生部门办理未育证明。
特殊情况
对于一些严格要求的用途,可能需要进一步向有关部门申请。
如遇到集体户口、移民或黑户等特殊情况,可能需要额外的步骤和证明。
县级政务中心
在一些地方,可能需要到户籍地县级政务中心,找民政局和计生局加盖印章和签名,以证明未婚和未生育。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