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五保户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规,可以总结如下:
宅基地所有权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能享有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发生继承。
房屋继承
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继承后,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无继承人情况
如果五保户没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宅基地将被集体收回。
赡养情况考量
如果五保户生前有人赡养,且政府未取消其五保资格,则宅基地和房屋的处理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但并未直接涉及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但同样未直接涉及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具体操作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如果五保户生前有人赡养,去世后其房屋可由赡养人继承,但宅基地不能被继承。
如果五保户生前无人赡养,政府可能取消其五保资格,宅基地和承包地等可能归公。
总结来说,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宅基地原则上是不能被继承的,归集体所有。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房屋可以依法继承,但房屋拆除后宅基地仍然归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