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的征收方式如下:
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税额标准
土地使用税的每平方米年税额根据城市规模有所不同:
大城市:1.5元至30元/平方米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平方米
小城市:0.9元至18元/平方米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平方米。
征收方式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首次申报前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以及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也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缴纳土地使用税。若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存在权属纠纷,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信息登记与申报
纳税人首次申报前,需先进行信息登记,填写相关登记表和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缴纳期限
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纳税人需按年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土地税的征收主要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标准计算,并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方式。纳税人需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登记和申报,并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