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计发基数 :根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来计算。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标准
顺产:2000元
助娩产:2200元
剖宫产:3500元以下费用,由基金支付;2001-4000元,2201-4500元,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个人负担比例不同。
一次性营养补助: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
其他情况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
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男职工护理假:15天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