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使用统一式样
介绍信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要求
介绍信应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如涂改更正,须加盖更正章。
介绍信上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并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
介绍信和存根上要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
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有效期限
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携带与转递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及时转移
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丢失处理
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接转程序
党员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联系接收党组织
在开具介绍信前,应与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进行联系,确认其是否同意接收党员的组织关系。
回执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回执联仅在转出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
备案和存档
审核和审阅通过后,将介绍信进行备案和存档,以便以后查询和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开具过程规范、准确,从而顺利完成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