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赔款实际支付的金额约为 五亿七千六百多万两。具体细节如下:
总赔款额:
根据1901年《辛丑条约》,清政府应支付4.5亿两白银的赔款,年利率4%,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亿两。
实际支付金额:
由于各种原因(包括一战、二战等大环境的影响),庚子赔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延付、停付及退还的情况。截至1938年,中国实际支付给列强的赔款数额为五亿七千六百多万两,约占总数的58%。
地方赔款:
除了上述的大赔款外,还有地方赔款,总计约为0.2亿两。
综合以上信息,庚子赔款最终实际支付的金额远低于最初规定的9.8亿两,约为五亿七千六百多万两。
建议:在研究庚子赔款时,应注意实际支付金额与最初规定的金额之间的差异,并深入了解赔款的具体分配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