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申报
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居住证明、就业或就读证明等。
受理
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并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审核
公安内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制证
公安内部制作居住证。
领取
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建议:
办理暂住证前,请确保所有申请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如果是在单位上班并由单位提供住宿,可以由单位统一申报办理。
如果自行租房居住,建议请房东协助申报办理。
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负责申报办理。
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直接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