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阁楼的补偿计算主要依据阁楼的高度以及是否具有产权。以下是具体的补偿标准:
依据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计算
拆迁补偿阁楼面积依照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计算,按照阁楼高度分别折算成建筑面积。
阁楼高度与补偿比例
高度在1米以下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25%计量。
高度在1米至1.4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50%计量。
高度在1.50米至1.7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75%计算。
高度在1.80米至2.1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90%计算。
高度在2.2米以上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100%计算。
临时阁楼、浮阁及征地调查后搭建的阁楼不予补偿 。
租用公房凭证中已记载的阁楼
高度在1.2米至1.7米(含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1/2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1.7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补偿计算示例
假设阁楼高度为2.5米,则补偿面积为阁楼平面面积的100%,即2.5米 x 阁楼平面面积。
若阁楼高度为1.2米,则补偿面积为阁楼平面面积的50%加上实际居住面积的1/2,即0.5 x 阁楼平面面积 + 0.5 x 实际居住面积。
建议:
具体补偿计算应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拆迁办或专业评估机构获取详细补偿方案。
若存在面积差异,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