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征收细则

七宝说教育 · 2025-01-05 06:44:02

房产税的征收细则如下:

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依据房产的原值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从租计征:依据房屋的租金收入。年税率为12%。

税率

从价计征:税率为1.2%。

从租计征:税率为12%。

征收对象和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房屋。

纳税义务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如果产权出典,由承典人缴纳;如果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则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征收方式和期限

征收方式: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特殊规定

多套住宅

2套住宅: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部分,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无减除额。

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无减除额。

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无减除额。

生产经营性房产: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企业出租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减免税政策

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这些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但具体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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